李魁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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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告浙江在线 30年都打不完官司

栏目:关注 发布日期:2010-06-05 阅读量:0
TAG:新京报浙江在线官司网络媒体纸媒原创转载

  《新京报》与浙江在线同是媒体,一份是纸媒,一个是网媒,他们的官司缘起《新京报》认为浙江在线非法转载了他们的文章,在2003年至2007期间转载了7706篇文章,如此精确的数字足以让人相信事实就是这样的。让我们感到惊奇的是这样的文章转载之多而是浙江省高院的裁定书,这么多的转载案例要分庭审理,每天审理一件也要30年的时间,难怪《新京报》代理律师刘家辉会感叹这很荒谬。

  早在几年前,网络还不像今天这么发达的时候,就有许多专家学者通过各方面资料来论证纸媒的时代已经即将过去,互联网媒体将会取代纸媒,时至今日,许多报纸杂志仍旧生存的很好,并且由这个案子来看,网媒想要替换传统纸媒并非易事。归根结底在于网媒相比传统纸媒要轻浮得多。

  我一直从事网络媒体的相关工作,或许了解得更多一些,据我所知,网络媒体的编辑要比传统纸媒编辑差得多。要想成为传统纸媒编辑记者需要经过一系列的考试,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达到要求的,而在网媒,做一个网编则要容易得多。高门槛带来的结果就是这两个媒体的编辑水平有很大的差别。有些网络媒体甚至对编辑的要求本身就很低,只是通过网络转载一些文章罢了,也正因为有这样的网络媒体存在,才会有7706篇非法转载的文章官司要打上30年。

  而就在上周,《合肥晨报》刊载了一篇关于哈维硬件网的新闻,事件的焦点集中在我们之前一个兼职编辑因为大量使用其他网站的新闻图片,在考核时被公司处罚,进而辞职。基于对于公司的处理结果不满,才向媒体求助。他在我们公司做兼职编辑一年多,在发布新闻时,会有原创转载的选择,如果说一个有一年多经验的编辑不知道新闻图片也属于原创作品的范畴那是难以令人相信的。相比起上面被起诉的浙江在线,我们在这方面还是值得骄傲的。

  从网站SEO的角度来看,网媒的原创重要性是不容置疑的,通过转载文章带来的流量也只能算是伪流量,对于网站的那些广告商来说,是没有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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